【Now新聞台】港交所優化新股市場定價等機制,容許新股公開發售部分最大回撥增至35%,並就公眾持股量建議作進一步諮詢。
過去27年未變的首次公開招股(IPO)市場定價機制,終於作出改變,為新股定價及股份分配建立更靈活、清晰及透明的框架。
港交所就優化規定刊發諮詢總結,最終收到1253份意見,略作修訂及釐清後採納大部分建議,上市規定主要變化包括首次公開招股時,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容許上市申請人於機制上二揀一,當公開認購部分超額認購倍數逾100倍,最大回撥百分比由原本建議的20%上調至最多35%,或要求發行人事先選定一個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比例,下限為發售股份10%,上限60%,沒有回補機制。
此外,保留現有基石投資者6個月禁售期規定,並在規定發行人符合最低公眾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規定,新制將於下周一(4日)生效。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希望透過改革平衡不同投資者需求。
伍潔鏇說:「目前,香港市場有接近90%的市場交投是來自機構投資者,因此,我們在制定規則時,必須考慮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度有改變,我們希望透過改革令在機構投資者與全球及散戶投資者之間,會有較為健康的平衡,以及獲得較公平分配機會,令香港發展成為國際資本的主要目的地。」
此外,因應市場對設立適當持續公眾持股量規定的意見,聯交所就有關規定詳細建議展開進一步諮詢,諮詢期將於10月1日結束。
伍潔鏇續指,港交所致力優化《上市規則》,滿足全球不同行業及不同規模發行人需要,為發行人提供更大靈活性,方便進行更好資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