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女銀行家2018年接受肉毒桿菌注射後死亡,主診醫生李宏邦被控誤殺,陪審團雖一致裁定他不宜受審,但仍須裁定被告案中所為是否構成誤殺。
李宏邦應訊後離開高等法院,辯方早前呈上兩名專家的報告指被告患阿茲海默症等疾病,認為他不宜受審,四男三女陪審團商議少於一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不宜受審,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陪審團之後須進一步裁定被告案中所為是否構成嚴重疏忽引致的誤殺。
法官郭啟安安排陪審團重新宣誓,指進行這個程序的原因是控方須就死者的遭遇尋找答案,他們有舉證責任,陪審團須毫無合理疑點才能裁定被告有做案中所為,又指這程序嚴格來說不是審訊,即使陪審團肯定被告有做案中所為,都不是要裁定他有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警方在2018年11月11日接報,死者張淑玲在被告位於尖沙咀的診所失去意識,將她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救治,被告起初向調查警員和醫院醫生稱,死者因哮喘發作求醫,其後失去意識,但其後才告知醫院醫生,他向死者注射肉毒桿菌和鎮靜劑,死者在第二日早上不治。
控方指事發時測量她脈搏、氧氣飽和度和提供氧氣的裝置,都沒有連接到死者身上,並引述控方的專家指,被告向死者注射的一系列藥物產生共同效應令死者呼吸困難,她腦部因而出現缺血性損傷,其後併發支氣管肺炎離世。控方又指,被告在不確定死者禁食狀態下仍進行鎮靜治療,是違反對死者的謹慎責任。
控方之後開始傳召事發時接報的報案中心人員作供,聆訊周二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