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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議員指「同性伴侶」字眼易令人混淆為「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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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委員會第二次開會,有議員關注以同性伴侶的字眼,容易令人誤以為政府承認同性婚姻。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林琳:「很多人都可能直接說同性婚姻,我都要更正他們不是,條例是同性伴侶關係。其實字眼上真的頗容易令人混淆,所以我都想提出,剛才有同事提過字眼上是否有其他方法演繹?」

立法會議員(人大、政協及全國性團體代表界)陳勇:「如何確保法律上,這方面的用字確保這些用字與婚姻,即是大家維護的有分別,以免大家及外界誤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施金獎:「現在我們建議這套框架機制,最主要是讓同性伴侶的關係獲得法律承認,這個絕對不是承認同性婚姻,我們都會繼續努力到時透過教育、宣傳及指引各方面作清晰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