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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政府擬限人才計劃來港子女申資助學額前須居港滿兩年 議員認為合理 學生亦可早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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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消息指,政府將修改八大的資助學額的申請資格,通過各項人才計劃來港人士的子女日後要申請資助學額,需要先居港滿兩年。

現時透過「高才通」等各項人才計劃來港的人士,他們18歲以下子女可以用「受養人」身份來港,就可以申請多間大學的資助學額。據了解,教育局將會修改申請資格,會規定「受養人」申請前已在港就讀及居港滿兩年。而新規定會設過渡期,今年底申請、在2026/27學年入讀大學的學生將不會受影響。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合理,若家長希望學費較低,就需要滿足有關要求,而學生亦可以早些適應。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尚海龍:「以往新來港人才,如果他的子女是16至18歲,他插班會比小學四年班以下學生難,原因是中五、中六插班,學校未必收。我們希望如果有任何改動,政府應該在中學插班收生,特別是高中後期,插班收生方面,要給人才子女支援。有過渡期,決定權就在人才家長身上,特別是家長有選擇,在過渡期期間盡量滿足政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