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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限人才計劃來港子女申資助學額前須居港滿兩年 設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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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將修改八大的資助學額的申請資格,通過各項人才計劃來港人士的子女日後要申請資助學額,需要先居港滿兩年。

現時透過人才計劃等來港的人士,他們18歲以下子女用「受養人」身份來港,就可以申請多間大學的資助學額。政府將會修改申請資格,規定「受養人」申請資助學額前須居港滿兩年,亦會設過渡期,今年底申請在2026/27學年入讀大學的學生將不會受影響,而2027/28學年的申請只須居港滿一年。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過渡期的安排合理,若家長希望學費較低,可考慮早些帶子女來港,同時提早適應本港學習環境。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尚海龍:「以往新來港人才,如果他的子女是16至18歲,中五、中六插班,學校未必收。我們希望如果有任何改動,政府應該在中學插班收生,特別是高中後期,插班收生方面,要給人才子女支援。有過渡期,決定權就在人才家長身上,特別是家長有選擇,在過渡期期間盡量滿足政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