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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衞局:病人若不適宜到社區藥房覆配藥物 可繼續在公院藥房配藥(李昌峻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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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醫管局病人明年第四季起可到社區藥房按醫管局收費覆配藥物。醫衞局在本台節目《時事全方位》表示,如果評估病人不適宜到社區藥房覆配,可繼續在醫管局藥房配藥。

醫衞局社區藥房計劃明年第四季分階段投入服務,分社區及院舍兩種模式,醫管局病人可以在社區藥房覆配藥物,而參與慢病共治計劃等基層醫療健康計劃的市民,亦可按共付模式配發藥物。

局方指,公立醫院病人首8星期藥物在醫管局藥房取藥,若評估病人不適宜在社區藥房覆配藥物,可繼續在醫管局藥房配藥,強調措施為醫管局病人帶來方便,同時減少非醫管局病人的經濟負擔。

醫衞局策略採購統籌處總監張偉麟:「(公院)會繼續開六個月的處方,但配藥方面先分為不同,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分開取藥。醫管局病人重配藥物付的費用,跟隨醫管局一向收的價錢,所以沒有多付少付的狀況。如果在樓下或鄰近街有間藥房可以替你重配,當然方便到老人家。如果有關基層醫療服務那批參加者,平時可能以前在私家市場買藥配藥,現在有這麼一個機制,在此就肯定價錢,那個共付額一定比市場低很多,經醫管局大量採購,來價一定是便宜。」

局方指,會加強社區藥房的藥劑師專業角色,提供多項增值服務,例如藥物諮詢、慢性病管理、戒煙等,配合當局的基層醫療發展。

醫衞局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去年有樂妍站,明年會整合長者健康中心等,有很多新的計劃會推出,這些計劃全部都會牽涉藥物。慢性病(病情)市民服不服藥很大影響,認為藥劑師平時做配發藥物時,應該要提供藥物資訊。」

當局指藥房及藥劑師需要持牌,批出的合約有一系列要求,局方會巡查有否遵守,系統亦會監察用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