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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公署與國安處聯合執法 鄧炳強指無拘捕任何人

國安公署與國安處聯合執法 鄧炳強指無拘捕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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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公署與國安處聯合執法 鄧炳強指無拘捕任何人

【Now新聞台】駐港國安公署與警方國安處周四首次聯合執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強調,行動並沒有拘捕任何人,指出香港國安法第55條列明,在特定情況下駐港國安公署可以直接行使管轄權,而行動是為了確認有沒有特定情況出現。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公署是為了確認有沒有第55條的情況,是確認,不是現在一定發生了,當然是有可能發生,他要理解調查有沒有這個情況發生,而他是可以由公署署長或是副署長要求,我們的公務員包括執法人員,採取合理的協助及便利,例如今次便是對他們進行一些約談的安排。由於公署在現時情況,即未有引用55條的情況下,執法都是我們香港警方做,所以為了確定有沒有這個情況,便根據法例要求我們協助,是很正常,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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