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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立法規管劏房標準,但出租床位仍成行成市。本台發現長沙灣一個300呎單位分成14個床位出租,涉嫌無牌經營。民政事務總署表示,社會對床位寓所仍有需求,暫時無意停止發出新牌照。
政府推出簡樸房規管制度,但床位寓所就不在規管範圍內。事實上只要上網搜尋,便不難找到床位出租。
本台記者以租客身份,向房東約看其中一個位於長沙灣的床位。
房東:「你那張(床)很闊,你都看到,門都較闊落,就算你開門都無人理會你 。」
這個約300呎、兩房一廳的單位,擺放了7張碌架床,每張床都封了木板,分成14個床位出租,每個月租2200至2500元。
房東表示不用繳交按金,亦無租約,只要看中隨時都可以入住。
房東:「(現在政府打擊得這麼嚴格,真的未試過上來巡查?)我講你又不信,你不要這麼長氣吧,都說政府可能是(規管),但政府暫時無理會這裡。我又無收你按金,你認為住一個月後不滿意,就找地方搬吧。」
政府在1994年制定《床位寓所條例》,由民政事務總署發牌,規管有12個或以上出租床位的寓所。
截至今年7月,全港只有7間持牌床位寓所,其中5間由私人營運,提供144個床位。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床位寓所條例》可為居民提供生活保障,但同意長遠應納入簡樸房規管,期望加快進度。
立法會議員 (九龍西)梁文廣:「我們認為不適切的居所,包括床位、籠屋這類的法例規管,我都期望後面整個過程可以銜接得較順利,避免之前所提到一做好劏房規管、簡樸房出台後,有一批市民可能因個別項目租金太貴,而下流至床位寓所。」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正檢視提升已持牌床位寓所的消防安全規定,包括擴闊走廊闊度、提高門戶耐火時效規定等;而針對無牌床位寓所,署方會持續及加強執法力度,如足夠證據會檢控,又稱持牌床位寓所仍有少量人士入住,認為社會對此有需求,無意停止發出新的床位寓所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