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國防法修訂草案的議案,修訂草案中新增內容,訂明「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可以動員。
修訂草案明確訂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國家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進行全國總動員或局部動員。
其中「發展利益」屬新增內容,又提出將國防法的第四章名稱,修訂為「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防衛」。
草案新增規定,國家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太空、電磁、網絡空間等領域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國防法修訂草案條文已經在網上公布,即日起徵求意見至下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