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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姐涉以雷射筆照射警員襲警罪成囚三個月 准保釋候上訴

前空姐涉以雷射筆照射警員襲警罪成囚三個月 准保釋候上訴

【Now新聞台】一名前空姐去年在尖沙咀涉嫌用雷射筆照射警員,被裁定襲警罪成,判監3個月,她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28歲女被告早前否認襲警罪,她被控於去年八月在尖沙咀彌敦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襲擊警員朱冠強,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時指,信納作證警員憑衣着外型辨認出穿白衣的被告是照射者,亦參考錄影片段,判斷被告曾持有雷射筆。

陳慧敏指,眼睛是人體最脆弱的部位,被雷射筆射中可大可小,而警察每天工作要面對不同危險,對社會作出貢獻,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判被告入獄3個月,但准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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