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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去年10月反蒙面法示威,一名15歲少年涉嫌襲擊一名飛虎隊隊員,被裁定襲警罪成 。
被告現時16歲,在屯門裁判法院聽取判刑。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7日,在屯門鄉事會路襲擊化名X的飛虎隊警員。
控方案情指,被告用木槌打中X的右肩,導致兩厘米瘀傷。辯方則稱,是警員將木槌放入被告背囊,又稱被告曾遭警員跪頸。
裁判官葉啓亮裁決時稱,多名警員的證供沒有不合理的地方,認為他們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反而被告指稱的傷勢與實際情況不符合,質疑他的口供反覆不可信,裁定被告襲警罪成,被告需要即時還押,下月7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