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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案續審 當事人離開時被指罵要警護送

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案續審 當事人離開時被指罵要警護送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刑事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第二日審訊完結,黎智英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他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審訊繼續由辯方盤問當事人記者X,並播放他所拍攝的片段。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鄧樂勤指,黎智英當時只是望向X的方向,而非直望他,臉上亦無怒氣;X就稱覺得對方眼神有變化,不斷望他、怒視他。

辯方質疑X被指罵時,沒有表現出受驚,亦有笑;X解釋當時很多人圍觀,要保持鎮定,但內心很驚,當時笑是害怕會被黎智英襲擊,希望他冷靜。辯方再播放多條事發後由X拍攝黎智英參與當晚六四晚會的短片;X承認事發後至離開前都沒有向在場人士說自己受驚。

對於辯方質疑X報警,是要符合東方日報的目標,令黎智英生活受影響;X否認受他人影響,指擔心黎智英會加害於他。他在控方追問下再解釋因為黎智英財大氣粗,亦是傳媒大亨,有很多狗仔隊。

他又承認不滿律政司遲遲未起訴黎智英,與東方日報先後17次去信當局,希望處理事件並作交代,強調自己只想做誠實的證人,控告與否或黎智英是否被定罪並非他們可作決定。

X的精神科醫生黃以謙作供時指,事件間接導致他出現情緒低落等症狀,亦有睡眠問題及無法集中精神,認為他符合適應障礙伴隨抑鬱情緒的條件,曾經處方抗抑鬱藥及安眠藥等藥物。辯方質疑他沒核實病人所言是否屬實,黃以謙指,會從一致性和病人說出病徵時的神情語氣等基礎,分析病人是否說真話。

X完成作供離開時,在場部分旁聽人士指罵他,他要在法庭職員和警方保護下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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