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民主派初選案,被告李予信繼續作供,被問到出選超級區議會時,他的政綱提到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他解釋是公民黨共用政綱。
李予信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第二日作供,解釋當時拒絕排在另一被告鄭達鴻名單第二,是因為排第二不能成為立法會議員。
後來公民黨黃文萱宣布退選超級區議會,譚文豪在2020年5月致電詢問李予信有無興趣填補空缺,李予信指有興趣,希望透過立法會爭取需要撥款的政策,但有機會和公民黨「否決所有議案及撥款」的立場有出入。他指譚文豪當時無正面回應,僅稱可以繼續說想爭取的事。
李予信指籌備初選需要40萬經費,曾要求黨全數資助,後來因經費問題及勝算不高,他的參選申請被拒,但自己在6月12日因非法集結被捕後,公民黨指有高層及黨員關注事件,有捐款全額支持他參加初選,因此重新參選。
被問到提名表附上的政綱列明「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李予信指這是黨內共用的政綱,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已刪除相關內容,在票站只張貼「無字政綱」,又指當時認為提名表上的「協調會議共識」只是議席目標。
李予信指自己從無參與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的討論,因為自己是低層成員,以及當時仍未被重新接納為候選人,又指從未出席超區協調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