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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元朗721事件,白衣人王志榮重審後暴動罪成,在區域法院判監7年。法官指他案中角色與同案其他白衣人無異,沒有減刑因素。
王志榮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判刑,他當日在元朗站大堂和月台擲物,並用藤條指罵和追打站內的人,2021年原審時暴動和蓄意傷人脫罪,律政司去年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重新考慮。法官葉佐文上周改為裁定被告兩項控罪罪成。
辯方求情指,王志榮2012年患上驚恐症,因本案長久精神受困擾需就醫,又指被告只是「動了幾下手」,並非積極參與者。但法官認為王志榮和其他白衣人有共同目的無差別襲擊他人,角色和同案罪成的其他白衣人無異,亦沒有其他減刑因素,判被告入獄7年,達區域法院判刑上限。
721事件至今共有14名白衣人罪成,其中1人其後上訴得直,撤銷定罪;非白衣人則有8人罪成,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