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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即將展開上訴聆訊,這宗最多人涉案的國安案件,控辯雙方各有甚麼爭議理據?
案中47名被告因組織或參與2020年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件去年5月裁決,除了大律師劉偉聰和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外,其餘被告都罪成,同年11月分別判監4年2個月至10年。
原審判刑後共13名被告上訴,14名受審後罪成的被告有12人就定罪和判刑上訴,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等,審前認罪的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就判刑上訴;律政司亦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上訴。
案件的主要爭議,是各被告協議當選立法會議員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否顛覆政權的非法手段。辯方提出「非法手段」必須是刑事罪行,並只應局限於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但原審法官裁決時拒絕接納這些觀點,指非刑事罪行和非暴力手段亦可癱瘓立法會運作。
辯方又提出立法會議員否決預算案只是在履行他們的憲制責任,法官同樣拒納,指議員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是濫用職權,又指嚴重干擾政府履職的行為明顯會危害國安。
原審時多名被告作供解釋他們初選期間的言行,例如彭卓棋供稱案發時是在「扮黃」取悅選民,黃碧雲則指在初選論壇表示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是因受抗爭派參選人施壓,法官全部拒納。
至於脫罪的劉偉聰,法官指雖然他的名字出現在案中關鍵文件「墨落無悔」聲明中,但他沒有在初選其他場合提倡無差別否決,因此不能肯定他有顛覆政權的意圖。
法官判刑時將大部分參選被告的量刑起點設於7年,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量刑起點為7年半,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鄒家成量刑起點則是8年。
而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和范國威等8名被告已先後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