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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私家醫生涉嫌為元朗和葵青21名安老和殘疾人士院舍院友和職員接種超出建議使用日期的新冠疫苗。
據了解,涉事醫生為張子明,他先後到兩間安老及殘疾人士院舍接種超出建議使用日期的新冠疫苗。他在3月26日到葵青殘疾人士院舍葵軒閣,為一名院友和兩名院舍職員接種超過建議使用期的莫德納JN.1新冠疫苗,而在6月14日、7月7日及7月9日則到元朗的愛德安老院,為18名院友接種。根據疫苗製造商建議,該疫苗須於解凍後儲存於攝氏2至8度,並於30日內使用。
衞生署指接種人士並無不適,要求兩間涉事院舍和醫生立即改善疫苗管理措施,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涉事醫生亦已被暫停在疫苗接種計劃下的服務,要求他向受影響人士或其家屬解釋事件及商討其後安排。
有私家醫生稱,一般為病人注射疫苗前都會和病人確認疫苗的種類和有效日期,認為情況不理想。
家庭醫生林永和:「建議使用時間超出,代表疫苗不是在一個理想的溫度儲存,裡面的成分,例如最主要決定疫苗是否有效就是抗原,有機會過了時限,變了沒有那麼能夠製造身體的抗體,變相疫苗的成效會降低。」
他又稱,注射過期疫苗後出現副作用的機會較低,不需要過分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