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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刊憲指明16名涉「香港議會」潛逃者 撤銷其特區護照等

保安局局長刊憲指明16名涉「香港議會」潛逃者 撤銷其特區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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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刊憲指明16名涉「香港議會」潛逃者 撤銷其特區護照等

【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指明16名涉「香港議會」人士為潛逃者,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等。

16名人士包括何良懋、龔小夏、姜嘉偉等,涉嫌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干犯港區國安法,早前被國安處懸紅通緝。

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指明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他們擁有或控制資金、禁止將不動產租賃予他們,以及禁止與有關潛逃者成立合資企業、合伙等。

保安局局長亦指明撤銷大部分潛逃者的特區護照及暫時罷免個別潛逃者的董事職位。保安局局長亦要求警方整理證據供他考慮,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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