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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香港國際熱氣球節第二日,政府不批准熱氣球接載乘客,熱氣球只能充氣展示,有市民及遊客感到失望,亦有議員稱或可追究主辦單位法律責任。消委會接獲28宗投訴,合共涉款近4萬元。
入夜後,中環海濱活動空間展出多個不同造型的熱氣球。來到國際熱氣球節第二日,市民仍然是只可遠觀不可乘坐升空。主辦方稱,已購買門票的市民可以憑票額外再有一次入場機會。
有入場市民覺得失望,稱不會再入場。
William:「場地夠大,但氣球的話相比之下少了一些。之前買飛的時候以為可以和孩子坐熱氣球上去玩,後來說因為安全問題沒有。」
Nixm:「主辦方要退款的話,我當然歡迎,我們是香港人有錢不怕袋,但我覺得又不需要的。我覺得無人要負責,舉辦活動一定有風險,我們作為觀眾入場觀看,也有責任自己去承擔。」
錯過了熱氣球升空都不要緊,可以現場買個迷你「熱氣球」,打卡做個紀念。
今次活動是由盛事(亞洲)有限公司主辦,公司在2017年成立。本台記者去過公司報稱在上環的地址,是一間會計服務公司的辦公室,但就見不到盛事(亞洲)的水牌。
翻查資料,該公司營運總監是陳佩君,她同時是公司秘書及備任董事;至於郭元瀚則是公司董事及股東,亦是熱氣球節的技術總監,他在美斯訪港球賽期間任職主辦單位Tatler Asia活動總監。
身兼律師的議員江玉歡認為主辦方應該容許消費者退款,即使有免責條款,亦有機會面臨法律責任。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江玉歡:「不是說一有免責條款寫在合約便一定是適用的,或是令主辦方『甩身』。熱氣球能不能正常竪直,或是像他當初所說會升少少空,如果這個重要的資料,原來不能運作的,沒有及時披露給消費者,都可能屬於遺漏重要資料,是(商品說明條例)13E條。」
另外,消委會亦表示非常關注事件,明白部分入場人士感到失望,已與主辦單位取得聯絡並會積極跟進事件。海關亦正跟進相關舉報,如發現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