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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私隱專員公署介入8宗涉及個人資料事故,調查後認為涉事機構違反私隱條例。
這8宗個案分別牽涉政府部門、旅行社、航空公司等。其中一宗個案,政府部門向投訴人郵遞通知更改地址的信件時,未有按既定的摺信要求處理。投訴人發現可從信封窗口看到信件標題及個案編號、即投訴人的身份證號碼。亦有旅行團領隊向團員分發同一張團體電子機票,但機票上載有全團30多人的英文姓名及出生日期。
私隱專員認為8宗個案都違反了私隱條例有關使用個人資料或個人資料保安的規定。
私隱專員鍾麗玲:「從這8宗事故,很多時都是一些工作習慣失誤或員工的大意,造成資料外洩情況。今時今日而言,我會說公眾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期望與日俱增,機構也有責任將保障私隱視為他們的核心價值之一,機構也有責任構建一個保障私隱及數據安全的工作環境。」